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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

2021年03月02日 06:45  点击:[]

福州市教育局文件

榕教财〔2021〕5号

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

收费工作的通知

各县(市)区教育局、市属学校:

现将《福州市2021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》《福州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》发给你们,并就2021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;

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,校长教育收费公告书的格式及公示时间按原规定执行。城区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置《价格服务进校园》专栏,专栏公示的内容,一是收费项目、标准,二是收费依据文件,三是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,四是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。各校应注意执行新的教育收费规定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。学校收费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,实行“收支两条线”管理,全额上缴市财政,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给学生。

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《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》要求,不得收取“午休管理服务费、课后看护费”,“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、住宿费、交通费、照相费等费用”。

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执行省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工作的各项政策,规范各项收费行为,做到学校按章收费,学生明白交费,学校收费工作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。

附件:1.《福州市2021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》

    2.《福州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》

福州市教育局

2021年2月9日

(此件免于公开)

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2月9日印发

福州市融侨小学

2021年春季校长收费公告

根据《关于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价费【2018】117号),《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收费工作的通知》榕教财(2021)5号文件的精神,本学期免除学杂费、免课本费、免作业本费。

福州市融侨小学

校 长:郑怀丽

2021年2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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